|
|
|
| | 网站首页 | 公安要闻 | 队伍建设 | 县市区动态 | 部门动态 | 警务公开 | 法律法规 | 警营文化 | 留言板 | | |
|
|||||
|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指南 | |||||
| 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指南 | |||||
作者:admin jwgk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5 ![]() |
|||||
|
一、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二、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 (三)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五)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机动车检测中心检测车辆(免检车不检测)→机动车外检岗照相、领取填写表格、查验车辆→办证大厅登记受理岗审核手续领取《机动车登记受理凭证》→大厅收费岗交费→大厅牌证管理岗选号、领牌→大厅照片岗合成照片→大厅牌证岗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工本费(含照相)、牌照费共计:汽车125元,摩托车95元,挂车75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65元。 |
|||||
| jwgk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版权所有:许昌市公安局 技术支持:许昌市公安局 E-mail:xcga@xcga.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