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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鄢陵县政府专题部署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 |||||
| 鄢陵县政府专题部署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 |||||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0-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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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开始后,鄢陵县交警大队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积极向县政府汇报,在百日行动中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10月14日上午,县政府专门组织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12个乡(镇)政府副乡(镇)长、派出所所长、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对百日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掀起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高潮。 会议上,在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徐坤杰的主持下,县公安局政委赵建林传达了《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他要求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百日行动的工作要求,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努力为全县的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公安机关应有的贡献。 县政府副县长王书森在认真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和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基础上,要求与会人员一是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始终站在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特别是针对天气渐冷、雪雾天气增多、元旦春节临近、人财物流动大、交通安全形势复杂的情况,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防止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要求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大队,要担当起重任,加强路面控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法律手段,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农用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源头化管理,强化对从事旅游、长途客运、校车、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监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化“五进”活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再次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决不是公安机关一个部门的事,交通、公路、建设、农机、安监、城管、宣传、工商等部门,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齐心协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他特别强调各职能部门,要对政府责令整改的危险路段,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将进行一次督查,然后发出督查通报,仍不行动的将报请县纪检委进行效能告诫。 四是强调在百日行动中,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以此形成人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氛围。 会议上,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陈忠良同志还与全县四家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签订了责任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搞好百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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